看女儿捏起一支 HB 铅笔,在簇新的日格本上,歪歪扭扭写下第一个阿拉伯数字时,我的脑袋仿佛瞬间被拉扯了,被拉扯回自己上小学的光景。但可怕的是,记忆就像那 10000块的拼图,你明明看得见各种色彩,却绞尽脑汁也拼不起来!

很显然我不记得自己是怎样开始握笔的,也不记得究竟花了多久,才学会那么多汉字的复杂写法。唯一印象深刻的,是小时候因为作业马虎,而被老师罚抄N遍。幸运的是,我有个好爸爸。罚抄汉字这么大的工程,回家就成了流水作业。

父亲写完几乎所有笔画,临到尾声,我应邀在每个字上画龙点睛,写下最后一笔。这样,我有限且宝贵的人生,不用浪费在罚抄这么无聊的事上。同时,我也算参与了罚抄过程,体验了老师的良苦用心。只难为了爸爸,还要模仿我的笔迹。

说起书写笔迹,我此生只佩服两个人。一个,毫无疑问是我爸爸。他的钢笔草书自成一体,既有地阔方圆结构之美,又有挥洒写意的别样神韵。我曾一度以模仿他的笔迹为荣,上课时练,下课后也练,用铅笔练,用圆珠笔练,还用钢笔练。

另一个让我佩服的是初中好友。与心眼里喜欢父亲笔迹不同,模仿这位哥们的字,纯粹因为他写的字实在够屌,几乎每个中文都是斜体45度,像一排饿瘦的巩汉林那样黏在一起。据我观察,他写完一行字所用时间,是平均人的四分之一。

假如我是新来的老师,也许会气疯。因为第一眼看他的作业,就像天书,几乎和医生体不相上下。能把老师气疯,或者让老师傻眼,当然够屌!然后,因为个人成绩实在太好,老师拿你没辙,还依然能够放肆坚持个人字体,这不是更屌嘛。

但,人这一生,总还是要分对错,知美丑的。最终我放弃了天书体,一来不够美,二来它根本就是人为制造沟通上的障碍。唯有父亲的字,让我羡慕,又让我膜拜,这么多年来,一直没变。可惜自己学艺不精,只领会精神,学到皮毛而已。

俗话说字如其人,从一个人的笔迹可以看出性格。很小时,长辈们常常这么说。于是二十多年前的我,虽然并没有什么性格,但却努力写好每个字。也许人们看着我的字,能体会我用心营造的性格,毕竟那时的我不爱说话,字是一道窗口。

现在回想起来,这未免有些“很傻很天真”。不管怎样,二十多年一晃而过。经历越来越多,用笔书写越来越少。除了在妈妈的手术通知单上颤抖签下名字,除了在女儿入学通知单上高兴签下自己的名字,除了在 POS 收银条上信手一挥……

拜科技所赐,今天我几乎不用写字。走到哪儿,都有电脑。就算没有电脑,还有平板。没有平板,还有手机。没有手机,还有 WATCH。就连去超市买包烟,也只要扫一下,PAY 一下,一切搞定。那么,一支笔对我来说还有什么意义呢?

是的,我曾经一度以为,我这辈子所要写的字,大概在前 20 年已经全部写完了。直到某一天,我不经意拿起一支朋友的 LAMY。然后,那种笔尖在纸面上划过的感觉,似乎不足以用流畅两字来形容,但一时间也找不到更好的语言表达。

说真的,我喜欢这种感觉,它让我找回了重新书写的冲动。于是,我给自己也添置了一支 LAMY ST,EF 尖。虽然它看起来并不年轻,也并不时髦,但它足够简单,又很纯粹。以下是我实拍的一些照片,分享于此。

谢谢你花这么多时间看到这里,毕竟时间是如此宝贵,一去不返。

但是,却有一种感动能够失而复得,它,叫作“书写”。

( 注:本文首发于“数字尾巴”,原文见:《有一种失而复得的感动叫书写,LAMY ST 开箱》)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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