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口味与小清新-新周刊

Posted by on 二 24, 2012

潮流文化很好玩。它们不是主流文化,是都市和网络亚文化;不是意识形态,是生活态度;不是时事观点,是审美趣味。《新周刊》在过去10年,关注了无厘头、哈日哈韩、雪村小小和贱兔、网游和COSPLAY、偶像与粉丝、贱客、网络“汗”语、小众、“我被你雷到”等亚文化现象。它们半明半暗地流行于年轻世代,和现实社会平行,更炫更爽更自我,为时代写下生动注脚。

现在,“重口味”与“小清新”正流行。“重口味”们追求猛烈、怪异、繁复、躁动,想把现实世界剥去伪装。“小清新”们追求淡雅、自然、朴实、静谧,想在精神世界自我陶醉。更多人一人分饰两角,工作“重口味”,生活“小清新”。晚上“重口味”,白天“小清新”。欲望“重口味”,理想“小清新”。现实“重口味”,幻想“小清新”。

借助“重口味”与“小清新”,新一代的文化消费者们在个人趣味和群体意识之间游荡,筑造趣味鸿沟,也开拓文化自由。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潮流口味,但跟现实相比,一切“重口味”都算“小清新”。而我们多么希望,现实世界能真的“小清新”。

 

趣味鸿沟造就文化自由

文/陈漠

淡漠、无所谓、不带你玩,新一代文化消费者设置了巨大的趣味鸿沟。我们就像一栋公寓里的租客,如果没有天气可聊,那就各自关起门来看自己的碟。

据说,小清新和重口味会有这样的对话:“看!这是什么?” “菊花。”  “是雏菊!”  “是菊花!”   好吧,这个笑话的确冷了一点。但你必须承认,现在已经越来越难听懂人们在说什么,趣味的鸿沟在我们之间渐渐形成,小清新和重口味也概莫能外。

我们喜欢阳光、蓝天、白云、墙上的手影、小雨过后街角的茉莉香味、夏天的冻柠茶在玻璃杯上凝成的水珠……无论敏锐还是迟钝,美好的东西大家都有感觉,我们之间的区别是你怎么去描述它、认知它。

我们害怕杀戮、血腥、恐怖、密集事物、怪异装扮、非大众的审美、刀刀见肉、外星人和可怕怪物撕碎人类……无论基于现实还是幻想,暴烈的东西都让人不适应,我们之间的区别是正视它还是逃避它。

小清新和重口味其实是一体的,如何面对自己和如何面对世界。

小清新养成路线

前段时间网上流行的一个叶三原创的段子是这样的:

贵国小清新至少毁了两个作家,一个村上春树,一个张爱玲。贵国小清新至少毁了两个导演,一个王家卫,一个岩井俊二。贵国小清新至少毁了两种地方,一个普罗旺斯,一个香榭丽舍。贵国小清新至少毁了两种食物,一个卡布奇诺,一个提拉米苏。

这个段子至少毁了两个逻辑定律,一个同一律,一个排中律。但无法否认的是,在我们现在的语境里,小清新的确几乎等于喜欢上述事物的人——搞得很多人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喜欢了。

正如很多人所说的那样,小清新脱胎于小资,从小资那里继承了对物质格调的追求,然后升华为一种审美范式。小清新是对消费社会的反向崇拜,他们反对消费物质,同时却在消费符号,他们实际上是把物质所附带的概念抽离出来成为自己的消费品,然后宣称反对物质。遗憾的是,这种消费当然无法脱离物质(品牌)而存在——从村上春树到提拉米苏,他们(它们)的悲剧正在于此。

情感泛滥、内心敏锐、自我意识、粗通文墨,基本上你就具有了成为小清新的技能。氛围胜过情节、感觉重于表达、情绪多于逻辑,当然,还有短语胜过长句。具体地说就是,缺乏现实细节的寂寂度日和乐于构筑内心世界的自我欣赏。这当然也是小清新一词如今会成为贬损人的原因——他们实在是太过于放大自己的内心了。

要说我们把小清新的世界拆开来,其实会拆出不少现实细节,正如我们上面提到的那些作家、导演、食物、地名。但它们并不反映现实,只反映使用者本人的内心,它们存在于现实当中,但它们的意义却只存在于使用者的想象当中。

这固然不能怪小清新,文化的创造力已经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手中,任何文化趣味领域都是如此——制造偶像的不是偶像本人,而是粉丝。

好在,文化产品永远都是提供给不可能达到和还未达到的人所消费的,英雄史诗是给永远做不了英雄的普通人看的,爱情小说是给等待第一次初吻的少女看的,黑帮片是给天天挨打的乖孩子看的,AV是给宅男看的,《哈利·波特》是给麻瓜看的。对了,知道提拉米苏的意大利文原意吗?——带我走。

美味终究会过去,而什么人可以带我走,带我走之后是天堂还是地狱,还是一辈子的不后悔?

其实,提拉米苏是给一辈子坐在家里的人吃的。

重口味培训指南

如果说小清新的快乐源于脑下垂体,那重口味的快乐一定来自肾上腺。从蒙昧之初,速度、死亡等带来的原始冲动就让恐惧和向往交织着占据了人类的心灵。人是社会动物,总是倾向于合群和建设,但同时,破坏也会让肾上腺素引诱人类压抑许久的原始快乐。

破坏具体的物体、破坏旧有观念、破坏既定规则、破坏人际伦理……甚至破坏整个星球、全体人类,这一切都会带来奇怪的释放快感。当然,这一切都限定在只在文化产品里实现的前提下。

人们爱看一枪爆头、血浆四溅,不过是因为尝试了无法实现的生理体验;爱看丧尸围攻人类、外星人攻打地球,不过是因为无法打破现实中刻板的人生;爱看驱魔人、杀人狂、灵异恐怖怪力乱神,只不过是因为朝九晚五、写字楼、打卡机之外的可能性充满了好奇。把人的欲望在文化产品上发泄掉,不能不说感谢重口味为社会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减压阀。

说实话,从美学上讲,重口味也贡献颇多。巴洛克风格是很妙的一个东西,它强调力度、变化和动感,强调建筑、装饰、绘画、雕塑与环境的协调性,突出夸张、浪漫、激情、幻觉、幻想,它和重口味的结合,比如加入极权体制中的集体主义、宏大尺度、军事动员意义,揉在一起实在是极富视觉冲击力和未来感的美学盛宴。众多的末日论和启示录式的作品对此均有贡献。

丧尸的肮脏感、吸血鬼的哥特风格、狼人的波西米亚风格、粗粝的中世纪奇幻风格、皮鞭铁钉塑胶装的SM风格、朋克风格、暴力美学……这些均已成为现在文化产品中经常使用的美学元素。蒂姆·伯顿因为他的僵尸电影而衍生出服装品牌,Lady GaGa永远以令人不适的造型出现,而把自己文成骷髅一样的Rick Genest则在时尚界走红,还登上了GQ杂志。

什么是重口味?

2007年的时候,昆汀和罗德里格兹合拍的两部一套电影《刑房》,香港的译名分别叫做《玩命·飞车·杀人狂》、《索女·丧尸·机关枪》。索女就是美女,香港译名极好地表现出这套电影的本质——六个单词开启了人类的重口味探索之门。

趣味鸿沟造就文化自由

在布迪厄的理论里,文化趣味和经济地位相匹配,它们被纵横坐标所分割,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的拥有者相对应地分布在四个象限里。除开这个理论本身的简陋之外,在当下社会,粉丝的聚众和再创造能力让“文化偷猎”成为可能,突破了原始的象限限制。

无论小清新还是重口味,他们都并非规规矩矩地使用和自己现实身份相对应的原始文本,而是在逾越界限“偷猎”来的文本基础上进行改造,再消费这种经过重塑的文化价值。通过这种活动,他们建立了自己的粉都(Fandom),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密码,有自己的术语体系,签得此状、入我门来。外来者则如同暴力拆解钟表的莽汉,看着那些齿轮散落了一桌,没有任何意义——它们只有在它们的体系里组装起来才能够滴答作响。

拜互联网所赐,这些零散、分裂的文化趣味各自找到自己对路的群体,聚合在一起。他们互相鼓励、彼此暗示、共同创造、共享趣味,他们既把自己和外来者区分开来,也在内部划分彼此的界限,在面对各种情景时产生不同的抵抗和否认。所以,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说法:“我不是小清新啦”、“我哪有那么重口味”。正统的奇幻迷不喜欢《哈利·波特》,但面对麻瓜的时候也会撇撇嘴。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把彼此认可的文化趣味强化为自己的标签——“我是什么样的人?”

他们,或者我们,到底是什么样的人?

无论爱好什么,他们都不再是“伤寒玛丽”,需要社会控制,他们只不过是一群美学异见者。而主流文化的规训在面对他们的时候,往往会遭遇消极的抵抗:“不想解释”,“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”,……淡漠、无所谓、不带你玩,代表着新一代文化消费者在设置趣味鸿沟上暗藏的巨大能力。

新一代的文化消费者,他们可能是电子儿童、是极客,也可能是尼特族、是电波族;他们可能有中二病、有密集恐惧症;也可能是排序控、是失心疯;他们可能是御姐萝莉,也可能是坏小孩怪叔叔;他们可能是小清新,也可能是重口味。

我们就像一栋公寓里的租客,如果没有天气可聊,那就各自关起门来看自己的碟。

(本文摘自《新周刊》201117期)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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